内容提要:学院学生工作处是在苏州大学学生工作处的具体指导下,在学院党委和学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学生奖、助、贷管理、勤工助学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安全保卫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学院学生工作处是在苏州大学学生工作处的具体指导下,在学院党委和学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学生奖、助、贷管理、勤工助学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安全保卫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多年来应用技术学院的学生工作在学校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学院领导的悉心指导下,高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围绕“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的工作思路,坚持“以能力为本创特色”的办学理念,树立高级应用性技术人才的培养目标,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思想教育为动力,以学风建设为主线,以创新工作为手段,坚持疏导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加强就业与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和“三自”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创建优良学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四有”新人,多年来一直在学校学生工作考评中获得好评。
全院学生工作由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办、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领导组成,保证了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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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管理工作 1、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 2、负责学生党建、团建和学风建设。 3、负责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培养和管理。 4、负责各类学生的奖惩、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工作,以及心理咨询等有关学生事务工作。 5、负责指导和管理学院学生会、社团、系科等各级学生组织,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6、负责新生入学教育、体检和军训、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7、负责学生活动宣传、管理信息建设和家校联系等工作。 8、负责维护校园稳定和“三防”工作及学生户籍管理。 9、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做好学生个人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校园治安 1、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宣传国家相关法规,制订学院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及校园安全的行为。 2、负责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3、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园内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学校内部治安问题,教育处理各类违纪人员。 4、负责学生的集体户口及来校务工的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门卫管理和校园治安巡逻工作。 5、根据《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种车辆管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 7、负责制定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按预案要求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